1.体温超过37℃,如伴有咳嗽、咳痰、咽痛、乏力、纳差、腹泻等症状,请您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到我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请告知接诊人员。
3.减少陪诊家属,家属如有感冒及发热症状禁止陪伴患者来院就诊。
4.减少探视,探视人员不戴口罩一律不得进入病房。
5.近两周内有湖北省旅行史或居住史;或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亲友聚会后有聚集性发病等情况者,需在家自行隔离14天,确认没有感染症状再来院就诊。
感谢您的配合!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