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 首页  党建园地  院内通知
院内通知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时间:2023-06-02    来源:附属一院    浏览:499

学生第二党支部: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齐齐哈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建立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团队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建立由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员、毕业班辅导员和党支部书记组成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团队(一般不少于5人),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档案归档等业务培训。通过公布毕业生党员工作群,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指导其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毕业教育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主题教育主题党日系列活动,创新毕业生党员教育形式。通过开展“一课一卡三重温”教育活动(讲一次专题党课,发放提示卡,重温入党志愿书、重温入党谈话、重温入党誓词),使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普遍接受一次党性教育,要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流程、政策要求讲深讲透,提醒毕业生党员本着对个人成长经历、党员档案材料、党员未来发展自我尊重的态度,本着对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培养单位党组织负责的态度,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身份意识,在新岗位上继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鼓励激励毕业生党员带头热爱龙江、就业龙江、创业龙江、奋斗龙江,努力成长为有用之才和栋梁之材,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结合毕业生党员数量日益增多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党员材料审核归档、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回执回收等工作。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让每一名毕业生党员了解组织关系转移方法、流程和遇到困难时的处理方式,做到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对于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对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区分省内和省外两种形式。省内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接,要督促党员在离校30天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前往转入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转往高校的,可延长至离校90天)。外省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和纸质介绍信进行转接,党员持《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纸质介绍信前往转入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将《毕业生党员提示卡》(附件1)和从系统下载打印的《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加盖公章)发放给每一名毕业生党员。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查阅档案材料是否齐全,避免漏装错装,造成毕业生党员身份被质疑和否定的不良后果。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

1.做好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统计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统计填写《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统计表》(附件2),经党员本人确认无误后,于6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经组织部审核后进行转接。

2.开具纸质介绍信。组织部将为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开具纸质介绍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6月10日到组织部领取介绍信,并在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发放到本人手中,由本人签收。

3.通过网上转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结合信息统计表,于7月10日前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转出确认前一定要认真核对,避免出错。

4.介绍信补办和网上转接重新办理。对于介绍信变更、遗失或超出有效期等需补办或网上转接重新办理的,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原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并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附件3)方可补办。

四、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递工作

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员组织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办理相关的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1.毕业生正式党员档案材料转递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教育培训相关材料。

2.毕业生预备党员档案材料转递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预备期思想汇报、党团组织推荐表、教育培训相关材料及预备期阶段性应该形成的材料。

3.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转递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思想汇报、教育培训相关材料、政审材料等所有阶段性应该形成的材料,装入毕业生学籍档案,随毕业生学籍档案转递。 对于递交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要将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装入毕业生学籍档案,随毕业生学籍档案转递。 

4.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归档。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归档工作,对毕业生党员转递的档案材料进行复印,与未转递的部分档案材料合并归档。

五、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档案材料投递等情况集中开展一次“回访”,并向党委组织部报送《2023届毕业生党员档案及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汇总表》(附件4)。

2.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3年6月。

       特此通知。

毕业生党员档案及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汇总表.xls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doc

毕业生党员提示卡.doc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统计表.xlsx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Copyright © 2018-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版权所有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信息室制作维护

登录掌上医院
网上预约挂号
省卫生健康委医疗乱象
行风举报平台微信二维码